加分條件
考生獲得三等戰功、二等功以上功勛榮譽表彰或參加重大軍事行動任務,以及父母具有相關功勛榮譽表彰、特殊服役經歷的,享受政策加分優待。
「解讀」
以上情況對應的加分分值,將以官方發布消息為準。
「拓展」
以2022年為例,報考生長軍官院校(申請時間截止至5月31日):點擊領取→2023士兵考軍校八科合集-高中學歷-考點精講
1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增加30分:
①本人被中央軍委授予勛章、榮譽稱號或獲得戰時—等功的;
②父母為烈士的;
③父母被黨和國家授予勛章榮譽稱號的。
2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增加20分:
①本人獲得一等功或戰時二等功的;
②父母被中央軍委授予榮譽稱號,或經中央軍委批準作為全國重大典型、全國典型向中央宣傳部推薦宣傳的;
③父母因公犧牲的;
④父母獲得戰時一等功的。
3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增加10分:
①本人獲得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的;
②父母獲得戰時二等功的;
③父母為在駐三類艱苦邊遠地區或一類島嶼軍隊單位任職累計滿20年,或在駐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特類島嶼軍隊單位任職累計滿10年的現役軍人,其中先后在不同類型艱苦邊遠地區、島嶼任職的,年限累積按照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、特類島嶼任職每滿1年,折合為三類艱苦邊遠地區、一類島嶼任職2年計算;
④父母為在訓航天員、在飛空勤人員,以及停飛(停訓)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人員(航天員);
⑤父母為從事艦(船)艇工作累計滿20年的現役軍人;
⑥父母為在涉核乙種以上場所工作累計滿15年并享受二等以上保健津貼的現役軍人。
4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增加5分:
在戰區級以上單位認定的重大軍事行動中獲得師級、團級以上單位表彰獎勵的,增加5分。戰區級以上單位認定的重大軍事行動,主要指戰區級以上單位下達的任務,或報經戰區級以上單位批準的行動。